根据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》(2023年第2号令)文件要求,结合东营科力化工有限公司18th燃气锅炉及配套设施项目节能验收具体情况,现将项目节能验收报告主要结论公示如下:
2023年2-3月,东营科力化工有限公司组成节能验收工作组,对东营科力化工有限公司18th燃气锅炉及配套设施项目进行节能验收并做出验收结论如下:
表1 节能验收情况汇总表
东营科力化工有限公司18t/h燃气锅炉及配套设施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,符合广饶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出具《关于东营科力化工有限公司〈18t/h燃气锅炉及配套设施项目>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》(广审批能审[2022]4号,2022年8月8日)要求。
项目建设方案、主要用能设备、节能技术和管理措施、计量器具、综合能源消费量等指标均与节能审查意见基本一致,未有较大变动,验收合格,建议严格按照节能审查意见落实项目的各项验收项目,尽快投入运行。
如对以上评选结果有异议的,请以书面形式反映到项目建设单位。
公示时间:2023年3月15日—3月22日。
东营科力化工有限公司
联系人:崔经理15166246048
2023年3月1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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